佛山离婚财产分割律师
法律热线:
首页
律师介绍
结婚知识
同居纠纷
离婚房产
婚姻财产
离婚赔偿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律师文集
结婚知识
同居纠纷
离婚房产
婚姻财产
离婚赔偿
离婚起诉书
协议离婚
离婚手续
家庭暴力
婚姻动态
婚姻家庭
婚姻效力
婚姻纠纷
首页
>
律师文集
>
结婚知识
再婚该怎么办登记?
发布时间:
2017年11月21日
佛山离婚财产分割律师
复婚或再婚登记的都必须带离婚证。
对于再婚登记《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有婚史者的离婚证就是第(二)项规定的“本人无配偶证明”。
您可能也对一下文章感兴趣
1.补领婚姻登记证的程序及需要具备的条件
2.再婚和复婚的定义区别?
3.济宁市中区婚姻登记处执法与服务结合打造"幸福通道"
4.婚姻登记条例修订情况介绍
5.父亲再婚,子女是否有权干涉?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案件委托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佛山离婚财产分割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
13686553591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