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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7/6 17:00:36 留言
你好,我是澳门人,去年8月向珠海某地产买了位置中山南朗镇的包装修公寓,此公寓包租赁合同,租给了一珠海一间物业管理公司用作酒店用途,合同说业主交楼后下一季度,该管理公司会按季度反租每月2000元,但本人在3月收楼,根据合同,管理公司应在5月发放租金,但到现在还没有收到过任何租金,多次致电查问也沒有具体答复。只是声称其因为有28户业主未收楼导致酒店未能开业,故不能发租,说会从法律途径催其余业主收楼,但正常情况下,如果业主已付款正常不会拖着不收楼吧?想请问一下我有可能被骗了吗?需要经法律途径追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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