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离婚财产分割律师
法律热线:
律师文集

协议离婚:涉及户口问题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8年2月8日 佛山离婚财产分割律师  
    
  赵某(男)与李奇(女)(均为化名)2004年8月通过广州市某区民政局协议离婚。在离婚协议中,双方约定,婚后共同购置的位于广州市xx区xx路xx号2202室的房屋一套归男方所有,由男方一次性向女方支付房屋补偿款60万元,女方将户口迁出该套房屋。
  
  离婚协议生效后,男方赵某如约支付了房屋补偿款60万元,但女方李奇却拒不将自己的户口迁出。2005年5月,广州房价有下浮的趋势,赵某想将xx路房屋抛出出国深造,便委托中介挂牌出售。但被中介告之,由于该房内有女方李奇的户口,所以连续三个看房人都相继告吹。赵某没有想到户口问题会引起如此严重的后果,因此,强烈要求女方户口迁出。女方李奇称,其离婚所得的60万元已花去大部分,现所剩只有20万元左右,已买不起住房。若男方赵某想让自己户口迁出,需另行支付5万元经济帮助款。赵某十分生气,遂诉至广州市某区人民法院。
  

  广州市某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虽然离婚协议中约定李奇应将户口迁出,但户口迁移不属法院审理范围,故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赵某败诉后,在律师的调解下,向女方支付了两万元,女方才将自己的户口迁至其父母家,此事才有一个了解。





首页| 关于我们| 专长领域| 律师文集| 相册影集| 案件委托| 人才招聘|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国家信息产业部备案: 闽ICP备16003496号 佛山离婚财产分割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686553591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