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离婚财产分割律师
法律热线:
律师文集

闹离婚之后又和好财产没分协议无效

发布时间:2017年1月31日 佛山离婚财产分割律师  

 南昌一读者问:5年前刘先生和妻子张女士曾因一次争执而闹过离婚,双方甚至签署过离婚协议,就财产分割问题,双方约定,夫妻共同财产归刘先生所有,刘先生给付张女士10万元。

  刘先生为此向张女士出具过一张欠条。后双方和好,将离婚协议撕毁,但这张欠条一直由张女士保存着。

  刘先生最近又有离婚的打算,但是他担心张女士拿出这张10万元欠条要自己清偿。请问,刘先生的担心有必要吗

  答:刘先生的这种担心是不必要的。这张欠条是5年前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中有关财产分割的内容,在双方和好后,离婚协议自动失效,这张10万元欠条也应随之无效。

  假如说,双方在5年前签署离婚协议后,对财产进行过实质性分割。即原夫妻共同财产归刘先生所有,相对应的,刘先生就应给付张女士10万元补偿。



首页| 关于我们| 专长领域| 律师文集| 相册影集| 案件委托| 人才招聘|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国家信息产业部备案: 闽ICP备16003496号 佛山离婚财产分割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686553591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