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离婚财产分割律师
法律热线:
律师文集

夫妻共同所有财产范围

发布时间:2016年7月12日 佛山离婚财产分割律师  
  

  夫妻共同所有财产范围: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首页| 关于我们| 专长领域| 律师文集| 相册影集| 案件委托| 人才招聘|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国家信息产业部备案: 闽ICP备16003496号 佛山离婚财产分割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686553591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