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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贾汪法院五记重拳反家暴

发布时间:2016年5月12日 佛山离婚财产分割律师  
为惩治家暴“恶行”,贾汪法院积极采取各项措施,打出五记“重拳”,切实保护李某的合法权益。首先是在案件审理前及时提醒,在庭审中对庭审中对暴力倾向及时训诫等。下文将通过一个案件详细分析何为五记“重拳”,欢迎阅读。  案件  近日,贾汪法院审理了李某(女)与张某(男)离婚案件,张某脾气暴躁,婚后张某曾多次对李某实施家庭暴力。且张某曾因聚众斗殴被判刑,李某到法院起诉离婚。  一是案件审理前及时提醒。  应诉手续送达后,张某多次向承办人询问李某联系方式,出于对李某的保护,承办人员及时与李某代理人沟通,告知李某在近期要注意人身安全,避免发生意外。  二是庭审中对暴力倾向及时训诫。  庭审过程中,张某先是声泪俱下,待李某明确拒绝后,张某即以言语相威胁,如果离婚不会让李某有好日子过,承办人员当即对张某进行口头训诫。  三是庭审结束临时庇护。  庭审结束后,张某向承办人员提出要与李某单独谈谈,李某明确拒绝,并向承办人员说明非常担心张某采用激烈手段将自己强行带回家中,透过法庭窗户,张某的一帮朋友正聚集在法庭不远处,为防止发生意外。承办人员将李某带回临时庇护所并安排午餐,为李某提供一个充满司法温情的港湾。  四是便车安全送达。  因本案张某当庭显现的暴力苗头,为避免意外发生,在法院采取强制措施前,由法院统一安排车辆将受害人送至安全居所。  五是下达人身保护裁定。  张某在法庭外因没有见到李某,即赶至李某父母住处,将李某父母房门强行打开,向李某父母要人,在得知这一情况后,承办人员电话告知李某父母及时报警固定证据,并向李某释明是否需要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李某随即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  法院针对此情况,在24小时内向张某及当地派出所下达了人身保护裁定,禁止张某在6个月内殴打、威胁、骚扰李某及直系近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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