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洪菲律师,佛山离婚财产分割律师,现执业于广东汇顺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补领婚姻登记证所需要的证件和材料是什么
本人的户口簿 ; ; ; ;
1、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户口簿。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当与当事人声明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等材料;不一致且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婚姻登记档案记载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等材料。
2、属集体户口的,提交本人页原件及加盖保管部门红印章的首页复印件;无法出具户口簿的,可以到公安部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并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未注明有效期限的证明,自开具之日起三个月内有效。
本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
1、当事人办理补领婚姻登证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证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2、身份证超过有效期或者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到公安部门换发新身份证;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使用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
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证明
1、婚姻登记机关存有当事人婚姻登记档案的,由婚姻登记机关直接查证;当事人原婚姻登记不是在本辖区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当事人须提供其婚姻登记档案证明。
2、当事人申请变更结婚证上姓名、身份证号码的,须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当事人变更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的证明材料;当事人的户口簿上以曾用名的方式反映姓名变更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采信。
现役军人
1、现役军人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2、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军人婚姻登记证明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3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证件照;2张2寸近期免冠单人证件照。
相关知识:补领结婚证的条件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者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3、当事人持有本规范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
4、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婚姻登记处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有档可查且档案信息与身份信息一致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当提交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和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受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
5、当事人申请补领时的婚姻状况因离婚、丧偶或复婚发生改变的,不予补发婚姻登记证。
看完本文的内容介绍之后,大家对于补领婚姻登记证的相关内容就明白了,当我们遇到了类似的情况就知道应该怎么来进行办理。此外,关于补领结婚证的条件有哪些,大家也可以好好看看相关知识。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专业律师。
离婚再结婚登记手续有哪些
当事人复婚,男女双方应持以下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或者军人身份证件;
3、所在单位、居委员会或者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离过婚的,还应持离婚证件;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复婚申请,应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并在《结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证上注明恢复结婚字样,同时收回离婚证。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从取得结婚证起恢复夫妻关系。
复婚登记,合法的夫妻关系便恢复了,并受到法律的保护。假如双方不经复婚登记,私下同居,就不能取得合法的夫妻身份,也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同居容易感情不稳定,而且还容易引起的财产分割或者债权债务等问题。因此,复婚非常重要,它不是一件小事,关系到夫妻关系合法化的继续和相关权益是否受到法律保护和承认。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对于离婚之后又结婚的话,那么要带上的材料和第一次是没有多大的差别的,但是自己必须要带上之前的离婚证,才可以办理结婚手续,到时候离婚证会被回收,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