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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财产分割协议对第三人有效吗 婚内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27日 佛山离婚财产分割律师  Tags: 夫妻财产分割协议对第三人有效吗,婚内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许洪菲律师,佛山离婚财产分割律师,现执业于广东汇顺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夫妻财产分割协议对第三人有效吗

  离婚现象越来越常见,尤其是年轻一代的婚姻观念更是不同于老一辈,很多夫妻都准备签署财产分割协议以保障自己的财产权益不受损害。夫妻之间写夫妻财产协议主要是对夫妻财产的归属进行了约定,以防止以后离婚对于财产分割发生争议。那么夫妻财产分割协议对第三人有效吗接下来就让带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一、夫妻财产分割协议对第三人有效吗


  婚财产分割协议有效的情况下,对第三人债权是没有影响的,如果该债务是个人债务,第三人可以直接找该债务人承担,若是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即使双方已经离婚,对于该债务,双方依然要共同承担。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只约束双方的财产关系。若是该协议有以下情况则无效,对第三人而言,则可以请求确认无效,保护自己的利益。


  财产分割协议无效的判断根据是《合同法》第五十二条,即如果财产分割协议存在;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协议无效。一方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可就有关纠纷向法院起诉,主张协议无效。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协议符合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应确认其无效并以此为基础进行裁判。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虽划定了双方的财产,但对债务承担这个问题要则具体分析,若是有证据证明是属于夫妻一方的债务,偿还则由相应方自己单独进行偿还。若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因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只约束离婚双方,债务承担的方面双方也可以约定,但债权人仍可要求两人共同偿还,同时,偿还的一方可根据协议就不属于自己承担的部分向另一方进行追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在承担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偿还;的是连带的清偿,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均得对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有的财产清偿。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应承担的份额,也不分先后顺序,夫妻任何一方应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担债务,一方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另一方负有清偿。




  二、夫妻个人债务范围的有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有明确的界限,其范围和偿还方式都有明确区别。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的规定,有如下情形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按个人债务处理,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为维持夫妻共同的家庭生活而产生,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偿还;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偿还的,应以夫妻个人财产偿还。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用一方用个人财产偿还。确定为个人债务的,债权人不得向另一方要求偿还。


  三、夫妻共同债务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以上就是整理的有关夫妻财产分割协议对第三人有效吗的全部内容,婚姻不是儿戏,希望大家认真对待。夫妻双方就婚前婚后财产的归属和处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协议,只要内容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协议就认定为生效。如果您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请咨询,我们会提供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疑惑。







婚内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事实上在我国对于有必要对夫妻的共同财产进行财产分割,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观点,是没有办法都没有去评判对与错的,仅仅是立场方面的不同罢了。那么接下来由将带来婚内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知识。请大家阅读并了解为大家带来的文章。



  一、婚内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工资、奖金


  生产、经营的收入


  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第二:《婚姻法》解释二第十一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则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第三:《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且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四:《婚姻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第五:《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以上五种情形基本上归纳了属于共同财产的情形,但是现实生活是丰富多变的,不可能全部归纳在上述五种情形,具体的情形还需要仔细地分析归类。


  三、婚内共同财产分割的制度构成


  1、适用的情形。婚内共同财产分割制度适用的情形:。


  婚内财产分割协议有别于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和婚前财产公证,是夫妻双方在婚姻续存期间对夫妻各自的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的所有权进行协议,由于婚内财产分割协议没有公示,不能推定第三人必然知道,所以婚内财产分割协议对第三人无效。


  因此根据上述的内容我们可以得知,在我国婚内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以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还在一定程度上介绍了婚内共同财产分割的制度构成等相关的知识是怎样运行的。这些都是大家需要了解的知识,若还其他问题需要咨询,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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