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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对婚外情调查取证 涉外婚姻管辖法院

发布时间:2022年8月22日 佛山离婚财产分割律师  Tags: 如何对婚外情调查取证,涉外婚姻管辖法院

 许洪菲律师,佛山离婚财产分割律师,现执业于广东汇顺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如何对婚外情调查取证

  注意搜集五类关键证据


  保证书;、道歉书;等,婚外情突然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写下保证书等表示悔改,这是婚外情的关键证据;


  嫖娼事件等,通常有警方介入,有警方的笔录;


  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有时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作出处理;


  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等,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等均应先做一公证,再提交法院为宜;


  捉奸在床,收集这类证据难度很大,可通过拍照摄像拿实证据。




涉外婚姻管辖法院

  根据我国和最高人民法院等的规定,现将我国关于涉外离婚诉讼的管辖权原则归纳如下:


  1、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华要求离婚的,应按我国有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境外要求离婚的,当地法院是否受理,由该法院依其国内法决定。


  3、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我国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我国民法院有权受理。如果双方均为出国人员,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向出国前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4、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我国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受理。


  5、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6、在海外结婚并定居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受理。


  关于离婚适用法律的问题。我国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中国公民同外国人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根据这一规定,我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申请离婚,应按我国的规定办理;由外国法院受理的我国公民和外国人的离婚案件,按外国的法律规定办理。


  我国法律规定,凡涉外婚姻当事人在我国境内结婚或离婚的,都必须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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