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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子女的存款离婚归谁 婚前公司离婚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2年8月22日 佛山离婚财产分割律师  Tags: 未成年子女的存款离婚归谁,婚前公司离婚怎么办

 许洪菲律师,佛山离婚财产分割律师,现执业于广东汇顺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未成年子女的存款离婚归谁

  在实践中,离婚要解决的问题不仅是财产分配问题,还包括婚生子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多少的问题,如果在离婚的时候发现未成年子女有存款的,那么未成年子女的存款离婚归谁阅读完以下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未成年子女的存款离婚归谁

  未成年子女的存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取决于夫妻间的约定及法律的规定。如果有婚后财产协议明确约定了婚后夫妻各自的收入怎样分配,那么婚后取得的财产需要按照协议的约定分配;如果没有婚后财产协议或者协议约定无效时,就要遵循规定。

  二、子女抚养费一方拒绝支付怎么办

  如果一方拒绝支付抚养费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针对此情况可向一审法院反映,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他仍然不听劝告,不接受教育,拒不执行判决,根据《婚姻法》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

  法院进入强制程序时,一般需要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请。根据执行工作规定第十九条,对已发生法律效率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可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也就是说对具有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不经申请,由法院依职权直接进入强制执行程。

  强制执行的办法:一是提取、扣留被申请人的储蓄存款或工资等劳动收入。如请被执行人所在单位协助从工资中按月扣除;二是查封、扣押、冻结、变卖被申请人的财产。是指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按照规定法院可将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交有关单位进行拍卖或者变买。强制负有义务的当事人履行义务。

  三、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对于离婚子女抚养费的确定,双方可以根据上述三个原则进行协商,不能协商一致的,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的规定。父母离婚时,离婚子女的抚养费需要考虑什么因素呢一般而言主要从三个方面综合进行考虑:一是子女的实际需要;二是结合抚养地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三是父母双方的给付能力。

  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判决,对于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具体数额原则掌握在800~2000元/月。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对于高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高于上述幅度的,可突破上述幅度,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超过3000元/月。

  3、对于低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低于上述的幅度的,如有较多其他财产的,可不按上述比例而按上述幅度判决,以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如财产不多或无财产的,结合抚养人的抚养能力,可不按上述比例而低于上述幅度判决,以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4、对于无收入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如具有劳动能力的,原则上应支付子女抚养费,因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不能因暂时无收入而免除其义务,应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5、对于子女患重病、出国读书等特殊情况,可超过上述幅度判决。

  以上就是为您整理的最新未成年子女的存款离婚归谁的相关内容。综上,未成年子女的存款一般来说是归有扶养权的一方作为抚养费或者孩子自行使用。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引用法条

该文中引用法条,自2021年1月1日《民法典》生效后,更改为:

    [1] 《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婚前公司离婚怎么办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那么婚前公司离婚怎么办呢接下来就来为大家解答。

      一、婚前公司离婚怎么办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如果是夫妻一方婚前个人出资或者与他人共同出资成立的公司,那么其在公司所占的股份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仍归夫妻一方所有,不进行分割,除非夫妻双方对此另有书面协议约定。

      但是,关于其在公司所持有的股权,虽然,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法分割该股权,但是,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因该股权产生的分红收入则不再属于一方个人财产,而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可以主张该股权在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分红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依法进行分割。

      但是最重要的是,夫妻一方需要掌握相应的财产线索,如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信息、股东信息及出资情况等等,只要知道其中之一,那么调查公司的信息就比较容易了。否则,对公司情况完全不知情,也就无法主张进行财产分割了。

      二、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三、婚前投资成立公司离婚会分掉吗

      要弄清婚前投资成立的公司,离婚的时候到底要不要分割的问题,可关注两条司法解释的规定:

      第一条规定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第二条规定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以上就是为大家解答的关于婚前公司离婚怎么办问题的相关法律知识内容了,综上所述呢,我们可以了解到男女一方以个人婚前财产投资有限公司成为公司股东,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投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当予以分配。但对公司股权本身,不会被分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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